原标题:理性看待员工“离线权”
有媒体报道,浙江宁波一职工王女士因为在下班时间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而遭到辞退。尽管在宁波市总工会的帮助下,王女士成功维权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但这一新闻却引发网络热议。
实际上,王女士拿到赔偿金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其孕期解除劳动关系,触犯了《劳动法》。就事论事地看,下班后不回微信是不是辞退的合理理由,并没有在本案中明确。不过,事后不少来自地方工会和律师等专业意见认为,下班后职工有权拒绝临时接到的工作指令。《劳动法》也明文指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单人位不得违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敢于不回上级微信的职工恐怕还是少数。究其原因,是在当前劳动市场中,用人单位占有天然优势。常见的情况是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要么不敢主张自己的休息权利,要么会因为不回微信而遭到各种打压、排挤。显然,下班后仍然在微信上加班,是上班族无奈的选择。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从制度上改变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有必要在立法方面进一步明确在新一代网络社交工具普及的情况下,网上加班如何认定、员工休息权怎样保障。比如在欧洲多个国家,立法明确劳动者在下班后享有“离线权”,下班后企业还强制员工回复邮件等属于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也要呼吁工会、劳动部门、仲裁部门主动作为,鼓励、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
当然,职场上的事,不必都要走到拿起法律武器这一步,还应有更多的软性解决方式。用人单位应该意识到,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会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张弛有度的工作安排才能激发创造力,才能带来劳动效率的提升。从员工一方来说,假如确实是紧急而突发的重要工作,偶有发生并非常态,撸起袖子加班完成也是有担当的表现。
其实,老板和员工并非水火不容的对立方,而是共同做好事业的伙伴。老板多为员工着想,员工全力完成老板交办的工作,和谐共生方能共同进步。(章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