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治国须让“截访”归零
■社论
▲死者陈裕咸生前在科富良种场检查稻谷。受访者供
在依法治国纵深推进的历史形势下,对于陈裕咸之死暴露出的非法截访乱象“存量”,显然有必要连根拔起,进行彻底清理。
据新京报报道,江西上犹县年逾6旬的男子陈裕咸,因一起尘封十余年的“伪劣种子案”,2017年6月3日进京上访。次日,他在北京西站遇到受雇于截访公司的“信息员”,遭其出卖信息,之后在北京丰台、大兴等地多辆车内遭到截访团伙的恐吓、拘禁、捆绑和殴打,直至送医时抢救无效死亡。
以河北承德人牛力为主导的截访公司,由此浮出水面。经过北京警方的全力侦查,包括牛力在内的截访团伙12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这些人相继落网,牵出了陈裕咸所在的江西上犹县信访局雇用截访团伙遣送访民的事实,以及牛力们构筑起的囊括地方信访部门、信息员、截访司机、黑保安在内的截访利益链。目前,这12人正等待判决,时任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则被调岗。
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背景下,“反法治”的非法截访利益链居然屡治未消,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存在,这的确值得有关方面反思。
雇用黑保安截访,早就在中央明令禁止之列。针对前些年地方政府非法截访现象常见的问题。2013年,我国启动了以取消信访排名为标志的信访改革,以“点对点”通报和信访约谈制度取代信访排名制度。彼时,这被法学界认为“其力度、影响程度不亚于劳教制度改革”,亦被看作是“黑保安、黑监狱截访将成历史”的信号。
十八大以来,中央层面围绕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包括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推行将矛盾化解前置的“枫桥经验”,推动了以诉讼与信访分离为要点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出台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实行了信访首办责任人制度,开始运行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推进“阳光信访”新模式……这些都指向,用法治方式实现对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
然而,就本案来说,受害者身为曾经的“红顶”场长,在陷入至今仍无定论的“伪劣种子案”后,既未被撤案又未移交检方。在全国信访系统2016年就已打响“清仓见底”攻坚战,诉、访分离工作也已稳步推进的背景下,这起原本不大、完全可以用法律途径解决的“陈年旧案”,愣是拖成了积案,导致当事人选择以上访途径表达诉求。最后不幸成为“截访”团伙暴力招呼下的逝者。
这显然不符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以疏代堵、源头治理的要求,也说明了当地相关基层治理的失效,信访部门对生命权的漠视。
在依法治国纵深推进的历史形势下,对于陈裕咸之死暴露出的非法截访乱象“存量”,显然有必要连根拔起,进行彻底清理,不能让“截访”成为牛皮癣式的存在。这起个案背后的问责乏力等问题,也需要有关部门跟进调查,以给公众一个有力的交代。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