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
11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联席会议在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就推进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上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继平、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蒋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杨天寿以及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区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深入交流和探讨了当前办案平台建设中存在的数据交换不畅、部分文书推送困难等问题和困难,同时就各自在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沟通,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协调推进方案,达成目标共识,并就下一步办案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作出安排部署:一是成立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共同组成的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与部署应用工作;二是形成合作共赢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任务,确定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平台建设;三是联合制定平台操作规程,统一平台建设数据标准,建立健全业务数据交换规范。会议还决定,将于12月中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减刑假释办案平台的建设情况。会议还就监狱远程视频科技法庭的建设,进行了讨论。
卢上需副院长、黄继平副检察长、蒋玮副局长分别作了总结性发言。会议认为,建设减刑假释办案平台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推进全区减刑、假释工作实现公正、规范、高效,确保办案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发生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实现司法资源共享,解决各司法机关信息孤岛问题。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职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按照会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有序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平台在今年按时投入使用,力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真正实现互联互通。
减刑假释办案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2018年底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即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2017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2017年5月,自治区高级法院拟定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总体技术框架,确定建设以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信息交换核心的减刑假释系统。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西检察院作为应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全国试点单位。目前,全区法院已全面上线使用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全区检察机关和全区监狱单位均已实现内部互联互通,三家之间也实现了网络信息互通。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对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了平台建设的有序推进,为圆满完成平台建设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