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三季度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0元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李银通讯员杨维善)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0元,同比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4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
据悉,前三季度海南农民收入同比增长8.6%。与全国相比,海南农民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平均0.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23位,同比排位不变;收入水平排在全国第10位,同比排位不变。
从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农民增收的首要动力,前三季度海南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14元,同比增加341元;经营净收入增长平稳,前三季度海南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345元,同比增加245元;财产净收入保持大幅度增长;养老、低保等标准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稳步提高。
此外,2018年前三季度海南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46元,同比名义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名义和实际增速均快于收入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