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预算审查“入口”要严
政府的“钱袋子”怎么用,这需要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配置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代表大会顺利审查批准预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工作重点放在预算初审环节,通过初审提高预算审查的质量和效果,为大会审批预算打好基础。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陈京朴介绍,北京市人大明确将预算初审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整体工作,建立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特点和优势、听取对口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常委会主任专题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作统筹研究,纳入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的预算初审制度。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北京市环保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专题审议时,代表们对“绿色文明样板工地创建项目(500万元)”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奖励资金和标识认证项目(1900万元)”提出了建议,认为这些项目属于企业应尽责任,建议研究此类奖励性支出的必要性和效益性,尽量予以清理、调整。专题审议后,北京市环保局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取消了原有项目,将资金调整为增加相关部门环境执法和社会公众普法宣传等。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初审工作,拓展人大预算监督范围,提高监督实效,从2013年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首次开展了专题审议,要求在财经委员会召开的初审会上,专门安排半天时间,每年选择一个政府部门的预算及其管理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审议。“建立专题审议机制,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借鉴专题询问和事前评估的方式,吸收多方面力量参与,推进人大实质性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陈京朴说。
目前,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还将专题审议的形式拓展到审计整改等环节,其他专门委员会也在听取对口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时,借鉴这一做法,提高了审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