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察法实施热点问题高峰论坛"在湘潭举行
正义网湘潭11月13日电(记者张吟丰)11月10日,“监察法实施热点问题高峰论坛”在湘潭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学者以及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行业代表汇聚一堂。
本次高峰论坛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办,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承办,澳门大学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协办。
大会围绕“监察法实施热点问题”分两组进行了主题发言。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围绕《监察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理论问题、适用对象的准确界定、监察权的属性及运行监督、被调查人的人权保障、《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研究。
武汉大学陈晓枫教授指出,中国古代的御史监察制度是中国法治文化文明当中最重要的部分,监察和监察法制是当代重要的历史遗产。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对今天《监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历史模本和重要借鉴。
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特别强调,如何更好地保障监察过程中被调查人的正当、合法的权利是《监察法》实施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他希望监察机关要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念。
厦门大学朱福惠教授分享了他的调研成果。从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对象与范围、监察机关办案效率、监察委员的观念、问题的落实等方面作了简要阐述。他认为,必须保障留置人员的人身权利,切实加大对监察人员的监督与约束力度,实现其职权行使的规范化。
湘潭大学胡肖华教授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监察法》是推进依法反腐的法律,但我们不能盲目认为它一出台就是最好、最完善的法律,也不能盲目认为它能彻底实现反腐败、零容忍、全覆盖的目标。”胡肖华主张,要积极发现短板,不断改进、加强反腐败工作,推进《监察法》的实施。
其它与会人员也对《监察法》的立法过程和实施情况提出了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