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桐乡:做深问责文章 狠抓作风建设
“对第二章第五条第四款中提到的‘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如何理解?比如,桐乡某镇文体站站长、成校校长赵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个人汽油费发票受到党政纪处分。该镇分管领导就因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受到诫勉处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不能一味‘搞一团和气、做老好人’,否则出了问题,必被问责……”日前,桐乡市纪委监委广泛开展《桐乡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大宣讲活动,使全市公职人员明规矩、知责任、勇担当,进一步提振队伍精气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建设。
明理于前,方不惑于事。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范围扩大、人数剧增、构成也更为复杂,就桐乡而言,监察对象增加了3倍多。每一位公职人员必须从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中迅速警醒,更加自觉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今年3月,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结合桐乡实际,制定出台了《桐乡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向全体公职人员交代底线,明确纪律要求亮出红线。10月,桐乡市纪委监委又成立以桐乡市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委委员)、室主任为成员的宣讲团,深入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以《问责办法》为切入点,结合身边鲜活案例给予详细解读,以案说纪、以案释理,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听了这次大宣讲,我深刻认识到,干部作风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事业成败,事关人心向背。当前,我市“六场战役”进入攻坚期,各种“硬骨头”越来越难啃。《问责办法》的施行将有力地督促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履职担当、克难攻坚,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桐乡市政府办信息科科长乔芳芳说。
截至目前,已有9000多名公职人员接受了教育。
“这不仅是一次问责办法解读,更是一场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直接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导他们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转作风、强作风。”桐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月琴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桐乡市纪委监委已问责70余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2人,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嘉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