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涉恶犯罪嫌疑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日前,莆田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佘某三。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佘某三自2011年起,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三墩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扬言威胁、驱赶等手段,迫使海带养殖户交纳场地费,敲诈村民钱财共计113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犯罪嫌疑人佘某三是在以犯罪嫌疑人佘某付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安排下,利用家族势力控制地盘、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其家族中佘某付、佘某兴、佘某洪、佘某同等人长年在把控地盘内,通过敲诈勒索海带养殖户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用于日常生活开销,称霸一方,危害乡里,破坏当地群众的生活经营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林俊彬 何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