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娄底:环环相扣 “攥指成拳”聚合力
今年以来,湖南省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图为专项检查组在审计部门检查。李文博 摄
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完善问题线索互相通报移送、涉案人员信息比对等一系列制度,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图为近年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的系列文件制度。李文博 摄
“督促公安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363件,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3件……”这是湖南省娄底市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交出的成绩单。
今年来,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公安、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45人。
由点及面,下沉一级找问题
专项检查还要从4月的湖南省委巡视说起——
今年4月,省委巡视组在双峰县巡视时发现,该县交警大队自2016年以来办理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案件46件,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只有2件。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纠正,不能止于就事论事,要由点及面找准并解决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娄底市委常委、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勇责令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要求查清问题,厘清责任,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同时,该市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决定对成员单位来一次全面“体检”,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公安、审计工作的业务性都很强,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精准发现问题。”担任专项检查组组长伊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肖开斌非常清楚,检查组人员必须政治强、业务硬。
两个检查组人员随后敲定。第一组以财务审计专业人员为主,挑选2名多次担任审计项目主审、转任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第二组则注重执纪执法经验,重点从纪检监察系统抽调具有线索管理、公安执法或检察办案经历的同志。
“单位不同,业务重点不一样,检查内容和方式也要有所区别。”检查组为不同成员单位量身订制了检查方案。对公安机关重点查阅案件台账、案卷资料,逐一排查其办理的治安、刑事案件;对审计机关重点比对审计项目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审计审理工作会议纪录、审计组审计讨论会议纪要四项台账,查找台账中发生较大不一致、构成移送条件但未移送的主要原因及问题。
“专项检查既全面,又精准。”参与检查组的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张建雯介绍,审计发现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线索不知要移送等问题,被一一挑出。
检查发现,娄底市审计机关2017年完成审计项目17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移送案件和问题线索99件,43件应移送未移送;公安机关移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622件,363件未移送。
盯住问题,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不仅向相关单位下发情况通报,还帮助相关单位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盯住问题不放,实行‘销号’管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在向市委汇报专项检查结果后,对市县两级公安、审计机关下发情况通报,市纪委还向市审计局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充分发挥审计职能,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查处。
“检查、通报、整改动真格,让我们深受触动,督促我们马上行动起来。”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公安机关逐一核实未移送的363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市公安局出台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施意见和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赌涉毒、毒驾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明确违法违纪线索及案件核查单位职责、报告范围及内容等。
“出台这些举措、制度,就是不止步于就事论事,在制度上确保个案按规定时间报送、特殊情况即查即报,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隐瞒谁负责、谁压案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切实把责任明确到人压实到人。”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以往的审计监督中,偏重发现经济问题的认识,对其他问题重视不够。”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李赛坦言,专项检查针对性强,他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
市审计机关第一时间移送应移送未移送的问题线索,并开展为期半年的防范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前两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对该审不审、该报不报、该移不移等问题全面排查、深入剖析、重点整治。市审计局还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审计组组长责任制、干预审计工作登记制度、健全完善与市纪委监委报告会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截至目前,根据公安、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45人,正在核查111件,给予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处理90多人。
移送、整改并不意味着画上句号。
“从检查、通报,到整改、督办,再到抽查、问责,一个环节都不能落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钟鹤为介绍,在做好督办的基础上,将抽查406件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
树立协调权威,扎紧制度笼子
“要树立权威,经常检查成员单位履责情况,主动交任务、提要求、出题目,使全市反腐败工作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娄底市委书记李荐国旗帜鲜明为反腐败协调工作撑腰鼓劲,也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树立权威?该市从机制、创新和组织上狠下功夫。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徐勇表示,为推动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协作、案件移送、协调配合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协调小组审议修订了《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互相通报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的实施办法》,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检查督导内容。
针对执纪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识别党员、公职人员身份的情况,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创新上做文章,出台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人员信息比对制度。
“成员单位必须每月上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的基本数据,协调小组办公室再将数据汇总转组织、人社部门,由组织部门核准是否为党员,人社部门核准是否为国家公职人员。”协调小组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以来,已累计比对1270名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有效识别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425名。
此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还在组织上再完善,及时调整补充成员单位,新增政法委、监狱及市内各家金融机构等9家单位,明确“一把手”为协调小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业务科室牵头,做到一个口子对外,联络规范、协调规范、管理规范。
“有制度不执行,规定就是一张白纸,要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肖开斌表示,专项检查是对反腐败协调制度机制的一次检验、一次推动落实,接下来将逐步对财政、人社等重点行业成员单位开展全面“体检”,使反腐败协调工作在实践中树立权威、凝聚合力。(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吴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