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人权事业的亮丽答卷(钟声)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3日21 版)
11月9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在日内瓦万国宫敲槌宣布一致通过中国参加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报告。随着槌音落下,多国代表纷纷走向中国代表团席位表达热烈祝贺。这是中国向世界交出的一份亮丽答卷,彰显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进步。
审议过程中,中方全面介绍改革发展成就,深入阐述中国特色人权理念和实践,有针对性地介绍了在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人权司法保障、言论宗教自由、消除贫困和国际人权合作等方面的新进展,用大量事实和数据说明,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步是实实在在的。中方在审议现场同各方进行了建设性对话与交流,有针对性地回答了35大类有代表性的百余个问题,彰显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自信与担当,受到各方好评。针对少数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无端指责,中方用大量事实和依据予以严正驳斥,坚决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这次有150个国家报名发言,打破了国别人权审议的纪录。120多个国家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事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更是创历史之最。改革开放40年,中国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奇迹,7亿多人口减贫,占全球总数的70%以上,其中仅2012年至2017年就累计减贫6853万人,被世界银行称为“迄今人类历史上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中国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促进和保护人权。过去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1%,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带动了约1100万人就业。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没有战乱恐惧,13亿多人民分享着幸福安宁的生活。这本身就是全世界最大的人权工程和最好的人权实践。
中国的实践向世界表明,人权保障并非只有一种途径,各国都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人民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权保障模式。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关键在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这是一条以国情为基础的道路,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民主和民生相促进,坚持和平与发展相协调。这是一条以人民为中心的道路,始终以百姓的福祉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人权之本在人,民主之义在民。这是一条以发展为要务的道路,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致力于消除贫困,不让一个人掉队。这是一条以法治为准绳的道路,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一条以开放为动力的道路,秉持开放包容姿态,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智慧,从世界文化中博采众长,不僵化、不照搬,不断完善自身发展。中国提出的“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和模式”“平等和相互尊重”“不干涉内政”“安全是最大的人权”“发展是首要人权”“减贫促人权”“合作促人权”等重要理念,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成为促进国际人权进步的新贡献。
但令人奇怪的是,个别西方国家仍抱残守缺,刻意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以意识形态划线,执迷认为西式民主才是真民主、西方人权才是真人权,对中国的探索与实践“横挑鼻子竖挑眼”,充满偏见、肆意歪曲。个别国家甚至罔顾“中国是过去30多年发展最快的国家”“对世界减贫贡献最大的国家”“建立了全球最大裁判文书网”等客观事实,始终用有色眼镜看待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反复以人权为幌子,违背法治精神,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绝不接受。许多发展中国家代表会上会下由衷表示感佩,认为中方的做法大快人心,西方强加于人不得人心。
世界在进步,人权在发展。中方始终主张,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基于深厚的历史底蕴,拥有不竭的前进动力。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