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党政机构改革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构建符合上海超大城市发展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

日期:11-11
方案信息化机构改革

原标题:上海党政机构改革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构建符合上海超大城市发展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

摘要: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夯实制度基础,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1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就本轮机构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本市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方案特点和主要内容等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本轮机构改革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展开,有何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深化机构改革,也是上海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以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机构职能体系。当前,面临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对照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及中央对上海的战略定位,本市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仍存在一些不完全适应的地方,需要通过机构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2、此次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是什么?

答:《方案》明确,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突出城市功能特点,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市、区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夯实制度基础,为上海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3、能否介绍一下《方案》的主要特点。

答:总体来看,《方案》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衔接,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

二是突出上海超大城市功能特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不适应上海发展阶段和城市功能的党政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的市委工作党委、城市管理等党政机构职能体系。

三是统筹推进党委、政府和其他各项改革,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理顺和优化各类机构职责,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4、此轮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哪些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答:根据《方案》,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同时,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了一些机构职能。改革后,本市共设置党政机构63个。党委机构2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4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在市委机构改革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工作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二是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公务员局并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并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政府侨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三是完善市委工作党委机构设置。将市社会工作党委并入市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与市教委合署办公,市科技工作党委与市科委合署办公,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合署办公,市金融工作党委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合署办公。

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面:

一是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应设置的机构。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此外,优化市科委职责、市审计局职责;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二是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管理。优化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职责。将市口岸办并入市商务委。将市政府参事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5、上海将如何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答:《方案》明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完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方案》同时强调,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群团组织改革。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由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6、《方案》对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答:《方案》明确,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中央有关政策授权,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相应撤销原有事业单位建制,收回事业编制。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方案》同时提出,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统筹制定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等综合执法队伍。优化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完善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扩大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范围。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着力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7、《方案》对深化区级机构改革提出哪些要求?

答:《方案》提出,要做好区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区级机构设置要体现区域功能特点、职责特点,根据职责任务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加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区级机构限额管理,区委机构限额和区政府机构限额统一计算,对中心城区、郊区、浦东新区机构限额实行差别化管理,规范机构设置。

《方案》同时明确,要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

8、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答:《方案》提出,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清理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擅自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等不规范的行为。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对职能可以交由现有行政机构承担的,或者由现有行政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予以相应撤销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单独设置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明确,要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建立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方案》强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上级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9、本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步骤有哪些?

答:《方案》提出,深化机构改革,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市委负总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要细化和明确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逐项落实、规范有序。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

《方案》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做到“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同时,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张骏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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