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因地制宜巧解基层矛盾治理"方程式"
“妈妈,我再也不想和你一起出门了。”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青杠林社区第七网格员龚小英,多次与女儿出门时被社区居民拦下反映问题,她的女儿终于不高兴了,嘟着嘴说。
在采访中,数位青杠林社区居民对龚小英的工作表示十分认可。“2016年年初,我们社区路面凹凸不平,尤其是下雨时积水严重,出行非常不便。”第七网格11-13栋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在将这个情况向网格员龚小英反映后,路面很快得到修复。“现在我们社区每天晚上跳‘坝坝舞’(广场舞)的就有13支队伍。”
走进青杠林社区网格员的办公室“格格屋”,可以看到数位网格员正在认真处理社区居民们反映的问题。记者了解到,青杠林社区党委下设10个社区网格,每个社区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对社区居民户实现全覆盖,已初步形成全面掌握实情、及时疏导和有效化解矛盾的社区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深入基层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网格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平时网格员们走街串巷,和居民们较为熟悉,而居民也乐意找网格员帮忙。在不少居民看来,网格员就像邻里关系和谐的“润滑剂”。
“我们以村为基本单元实行公益诉讼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公益诉讼‘城乡二元’模式,包括在国土局、水务局等五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立公益诉讼工作联络站等。”四川省泸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该网格化管理平台覆盖范围包括泸县近20个镇街,监督触角延伸到了300多个行政村。仅2018年,泸县检察院网格员帮助收集公益诉讼线索30余条。
在四川省宜宾市,承担着“润滑剂”作用的除了网格员,还有“新乡贤”。“平日里,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在采访中,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退休村干部、“乡贤”调解室调解员汪顺全告诉记者。作为当地的老村干部,汪顺全在当地深得人心,参与并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
据宜宾市翠屏区明威警务室主任罗怀宇介绍,“乡贤”调解室是明威警务室聚合各方力量、搭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之一,主要通过推荐、自荐等方式,将知法明礼、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善于表达的“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等组织起来,以一案一补贴为保障,充分发挥“新乡贤”等方面优势。
“以前,矛盾纠纷发生后,需要呈报区、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种程序往往会错过最佳调解时间,引发更大的矛盾,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小口角不出村,大是非不出镇’。”罗怀宇说。
据了解,近年来,宜宾市大力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多元化、专业化、本土化、规范化发展。近日,由宜宾市法学会、宜宾市法官协会、宜宾市检察官协会、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等共同发起,率先成立宜宾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会。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这既符合纠纷解决规律,又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是新时期建设法治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创新之举。”宜宾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土地纠纷调解:实现调解、处理、仲裁“无缝对接”
“由于盆周地区独特的地形地貌和丰富的林地资源,我们县因农村土地、林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而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村土地征用、林地权属、承包合同等,纠纷处理权分散在不同部门,土地林权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成为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四川省古蔺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罗富海在接受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古蔺县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每年古蔺县本级调处的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近100件,乡镇调处1000多件,申请行政复议的30多件,提起行政诉讼的近10件。
2010年12月18日,由古蔺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法制办、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四部门抽调了8名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门成立了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建立了多部门联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力量分散、政策“打架”等问题,实现了调解、处理、仲裁的“无缝对接”。
“为确保纠纷调处程序合法,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制定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流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流程》《林权争议处理流程》等,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办案质量负责制,在受理土地林权纠纷后,办公室主任及时指定至少2名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认为纠纷疑难复杂的,都组织进行听证。”罗富海告诉记者。
古蔺县鱼化乡三合村李邦金、李世均之间的土地纠纷,从1953年起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2年8月,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受理后,经过细致调查了解,在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及时依法做出裁决,当事双方争议的土地纠纷得到了化解,这场历时60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据悉,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成立至今,已受理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土地林权纠纷案件365件,办结361件,办结率98.9%。指导乡镇调处案件769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923人次,咨询答疑1287次。
四川省泸州市委原书记蒋辅义曾表示,古蔺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模式是一套极具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部门联动中实现“多元”,在“调、处”结合中推动化解,切实构建了高效、规范、便民的矛盾纠纷化解“大平台”,为长效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顺利推进泸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成功探索。
医疗纠纷调解:建立“诉调对接”成效显著
2017年11月,患者殷某因“风湿性心脏病”入住四川省自贡市某三甲医院。医院在医治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医疗措施,同时医院与患者家属保持沟通,每一步医疗措施的采取均患者家属同意后实施。可患者状况仍趋于恶化,出现大出血现象,经医院全力抢救,殷某终因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殷某死亡后,其家属集聚“亲友”五十余人在医院滞留,拒绝移送尸体到殡仪馆,并要求医院赔偿。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家属协调沟通,经反复沟通家属最终同意到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医疗纠纷。
在收集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专业评估后,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医患双方座谈。经评估定责会认定,该起医疗纠纷中医院应承担轻微责任,赔偿患者家属11.5万元。最终医患双方达成由医院赔偿患者家属11.5万元的赔偿协议。
“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内设纠纷调解部、评估中心、理赔中心、办公室等。除了由医学、法律、保险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15名专职调解员外,还建立了专门的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庞怀轲表示,该调解委员会搭建“五方专家”(医学、法学、保险、调解、保险经纪)评估机制,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医疗纠纷。
据悉,自2017年6月运行以来,截至2018年9月,共接待咨询375件,受理医疗纠纷175件,其中调解成功142件,终止调解15件,结案率89.7%,调解成功率89.5%。
2018年5月,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我们还联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巡回法庭,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后,因医疗纠纷产生的闹访、缠访大幅度减少,由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解决的医疗纠纷大幅下降。”庞怀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记者刘德华通讯员曹颖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