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刘宇宏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监委对中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原副局长)刘宇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刘宇宏在担任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致使数千万财政专项资金流失,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刘宇宏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个人重大报告事项;政绩观扭曲,追名逐利,滥用职权,在外贸出口数据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国家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委委务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刘宇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