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首个七人合议庭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
合议庭成员11月8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公益诉讼起诉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该案系国务院、环保部挂牌督办的“来宾市3.14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来宾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永勇担任审判长,与另两名资深法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后,该院首次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由于该案涉及法人、自然人等被告85个,被告人数众多,合议庭庭前已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诉讼文书等各种方式保障被告诉权。尤其对于正在鹿州监狱服刑的8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被告,合议庭成员更是多次前往监狱送达文书、调查案件事实,并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其进行庭前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8名被告的诉讼权利。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审理,合议庭成员主动深入实地勘查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的8个污染地现场,并积极与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部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同时,合议庭成员还积极与广东省环保厅、广西区环保厅沟通对接案件进展,向高院请示汇报庭前准备工作,这些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保障。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有序主持下,被告及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各被告是否构成环境民事侵权、环境侵权污染责任该如何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法庭辩论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旁听人员还有检察院、环保部门、媒体、群众等在内的72人,充分发挥了庭审的普法教育职能。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