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岭:负面清单约束小微权力 杜绝群众身边腐败
“不得在社会救助申请、困难家庭慰问帮扶、党员发展等方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未经程序不得使用村级组织印章……”近日,温岭市泽国镇东环村班子会议刚开始,党支部书记狄海燕就领学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及20条“负面清单”。
“现在正负面清单一目了然,一看就能明白我们村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的清单我们很欢迎。”会后,东环村村两委干部将清单张贴到村务公开栏里。
今年以来,温岭市围绕“清廉村居”建设,从群众最关心、村级管理最重要、问题发生最频繁、涉农利益最直接的村级事务入手,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管理,围绕“不能做什么”,明列20条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对村务不公开,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为村居干部划出红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8月,温峤镇白岩下村三名村干部就因为太“好客”而受到了党纪处分。原来,该村原是水库移民村,盛产枇杷,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火热开展,来村里观光考察的人日益增多。“我们认为‘待客’要客气,送点土特产也经集体讨论通过,没想到犯了错。”在2014年到2016年间,该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土特产及公款吃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等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后一定会牢记负面清单,时刻提醒自己规范履职。”村党支部书记郑某某表示。
清单的出台,不仅村干部欢迎,群众也是拍手称赞。“清单张贴在公开栏里,很容易懂,村干部如果违规了,我们可以逐条对照,照单举报。”滨海镇五星村村民老郑告诉记者。
温岭市镇两级纪委将健全违纪追责机制,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以常态化检查督促镇、村干部履职尽责。“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对村干部既是规范,也是保护,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温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温岭市村级小微权力运行20条“负面清单”
1.不服从上级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任务,公开反对或歪曲组织决定。
2.违反村级组织议事规则,重大事务决策未实行“五议两公开”。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或计划,谋取不正当利益。
4.在社会救助申请、困难家庭慰问帮扶、党员发展等方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5.在农户宅基地安排使用、个人建房审批等方面不公平不公正。
6.未经规定程序聘用亲戚朋友担任村级组织工作人员(专职村务工作者)。
7.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未经批准借用村集体款物,或者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
8.在涉农补助、征地补偿、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优亲厚友。
9.村级工程建设、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大额物资采购等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通过肢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投标。
10.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属违规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11.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款项。
12.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13.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
14.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15.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借学习考察名义变相旅游,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6.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
17.未按规定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18.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19.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或者案件查处。
20.未经程序使用村级组织印章。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