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通报6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问题

日期:11-09
黔南扶贫宋华

原标题:黔南:通报6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黔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近日,黔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

1.龙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宋华工作推进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7年,宋华作为该县龙山镇中排村幸福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组组长,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组内分工不细,督导推进不力,导致工作推进滞后;作为海花草种植项目负责人,其跟踪管理不及时、不到位,致该项目因土地流转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迟迟未启动;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其负责管理发放的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的80包水泥发酵板结不能使用;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宋华曾三次在村民家中参与打麻将。2018年6月,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党支部书记陈明国违规发展党员、向群众乱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陈明国违规发展其子为共产党员;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0.5万元,克扣群众上交养老保险金400元,违规向低保对象收取资料费0.2万元,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0.5万元。2018年3月,陈明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清退。

3.平塘县大塘镇里中村村主任陈举科向群众乱收费、套取公益经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陈举科以村委会名义违规向群众收取宅基地管理、证明盖章等费用2.06万余元,违纪所得资金用于村级办公支出;套取村公益建设经费、公益林管护费1.84万元,违纪所得主要用于村级办公支出,个人分得现金900元。2017年8月,陈举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私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4.平塘县甲茶镇堡上村党支部书记龙忠炳村务不公开、向群众乱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龙忠炳未按规定向群众公开修建该村新寨组文化广场3万元经费使用账目,并在村太阳能热水器项目中向群众违规收取0.67万元用于村务开支。 2017年4月,龙忠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资金已退还群众。

5.平塘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所长韦廷凯违规提高农村水费问题。2016年10月,韦廷凯(主持县农村供水公司工作)在主持召开会议中,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确定自2016年11月起,该县克度、塘边片区农村供水价格提高到3元/吨(原价2元/吨),多收水费共计89.73万元。2017年10月,韦廷凯受到警告处分,多收取的水费退还群众。

6.瓮安县猴场镇财政所工作员吴家卫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吴家卫在负责实施猴场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期间,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项目45吨水泥去向不明。2018年7月,吴家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5吨水泥已折价1.62余万元进行赔付。

(黔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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