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实守信,干部应走在前面
漫画 陈翔颖 绘
“从2016年开始,镇里一些领导就常来吃喝、招待,但每次饭后结账,都不直接给钱,而是给我打一张‘白条’让我自己去镇里要……”
近日,重庆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白条书记”冉宇航案,并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据媒体报道,冉宇航自2016年担任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同镇镇长时起,该镇政府多次到镇上一家酒楼搞公务接待,并打下2斤多重的白条,共计欠款14万余元。
古往今来,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契约规则。对公职人员而言,身份也意味着责任,个人诚信问题不仅事关“小我”,更牵系着群众口碑和队伍形象。从“白条书记”案来看,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害群之马,不仅没有诚信自觉,甚至仗着权力耍赖。
那些“教科书式耍赖”的干部
“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没有钱还,也不会卖房!”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电视、网络媒体全程直播“抓老赖”行动,江苏某监狱狱警蒋某由此“走红”。
直播中,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蒋某未果,于是叫来锁匠打开其房门。观众跟随记者镜头发现,蒋某的房间整洁有序,屋里头挂着的两个奢侈品牌包十分扎眼。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蒋某夫妻在南京市各家法院共有7个案件在身,欠下710万元债务,二人名下多个账户虽被法院冻结,但他们还有汽车、商铺等财产,属于有财产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情形。
生活中,有一些党员干部经济关系复杂,诚信意识淡薄,沦为信贷失信的主体。有的借钱不还,也有的“担而不保”。
“可以不上警具吗?”“咱们都是公职人员……能不能不押我,让我自己跟着走?”今年4月9日,陕西公务员大厦正在召开药检大会,会议中途,陕西省某局女副调研员李某被司法机关带走时,苦苦哀求执法人员“留面子”。
据报道,李某为亲属公司的一笔450万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经债权人多次催促、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双方约定和解后,仍长期拖欠不还。随后司法机关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如“白条书记”冉宇航一般,“干部身份”成为一些人“打白条”、耍赖的资本。
“我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违规宴请大吃大喝,最终把自己吃‘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移民办、扶贫办原主任杨宁痛哭流涕。据报道,杨宁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违规宴请、超标准接待共计花费23万多元,而且全是“打白条”。在贺兰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之初,杨宁仍拒不承认白条消费的事实。
更有甚者,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也“耍赖”,或朝令夕改、或推诿扯皮、或新官不理旧账,以致失信于民。
“法院的判决书上盖着有国徽的大红印章,镇政府咋就不认呢?”河南省林州市的老王想不通,在与镇政府的拆迁补偿纠纷中,自己胜诉了但就是拿不到钱。他去找法院,工作人员答复,正在执行之中。他去找镇政府,领导说,现在没钱。
原来,镇政府财政紧缺,拆迁补偿又是上一任留下来的问题,他找的次数多了,该镇领导干脆告诉他:“又不是我欠你的,谁让你拆的,你去找谁吧。”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才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干部“耍赖”,是在恃权避债
实际上,公职人员的“借”从不是一般的借。一名债权人接受采访时坦言:“要不是看他当官,谁借他钱?”个别公职人员私人借贷的背后,往往是职务公信力在背书。公职人员的“赖”也不是一般的赖,在赖掉个人信用的同时,也在消耗着政府公信力。更有评论指出,此类“老赖”并非没有偿还能力,大多数是恃权耍赖。
这些官员自恃“公家身份”,幻想动用公权力逃避私权债务,成为特殊的“老赖”。有媒体曾梳理官员“老赖”的惯用招数,轻者软磨硬泡、找关系托人说情,重者找一些权力部门给执行人员施压、故意致使生效文件无法执行。
“你起诉你也赢不了。”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晔曾对当地信用社如此放言。据媒体报道,2002年到2003年间,王晔以购买货物名义先后3次从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约定在2004年还清本金和利息。
然而10多年过去了,王晔总是以事情多为由拒绝与信用社工作人员见面,不仅利息一分没还,65万元的本金也一分没还。信用社工作人员要求其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时,王晔则表示:“不会给你签的,(诉讼)时效都过了,我怎么给你签。”事件曝光后,王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漯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
在政务活动中,有的干部不是以人民为中心而是以权力为中心,不是公益至上而是私利至上,工作时只追求自己任期内出政绩,新官不理旧账,敷衍扯皮。
河南省安阳市一名法院执行人员在分析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时,曾对媒体坦言:“个别乡镇政府领导不注重维护政府的诚实信用形象,对前任留下的债务久拖不还。只要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他们往往会拿前任留下的债务为由,甚至以执行会影响政府正常工作开展为由,给法院施加压力。”
除此之外,有法律专家认为政务失信成本低也是原因之一。一些被执行主体自恃所作所为是“为公家办事”,不太担心会被问责惩戒。
让官员诚信成为社会秩序的“压舱石”
权力不是“保险箱”,而是“紧箍咒”。8月6日,河南省信阳市某街道办事处职工卢某在听闻当地纪委监委将联合法院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集中约谈的消息后,匆匆跑到法院,主动要求还款。无独有偶,获嘉县一名失信“老赖”被纪委监委约谈仅3分钟,当场还款8万元。
“官员诚信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自律层面,应在道德基础上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来规范,综合运用问责、监督和绩效考评等制度。”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葛晨虹认为,让失信者既丢面子又砸饭碗,面对官员“老赖”,司法执行与问责机制首先要衔接起来。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纪委监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行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建立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信息通报机制,并将行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党员和公职人员存在失信行为或不配合、干预、阻扰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诚信档案”约束官员诚信,近年各地相继实行诚信档案制度。但也有学者指出,“诚信档案”不能一建了之,应突出“社会共享”和“激励惩戒”两大关键,需对官员产生如影随形的影响。
这方面已有地方正在进行探索,如福建省建立了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红名单表彰诚信模范,黑名单惩戒失信典型,干部诚信情况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进入全省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四川省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等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之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在治理干部政务诚信问题中,纪律惩戒也不能偏废。今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要通过建立问责机制,从体制上避免‘边清边积、先清后积’现象的发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地方政府还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将需动用政府资金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如何偿还等核心细节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对没有经过严格程序而形成债务的,严厉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做到“新官”不仅要理旧账,还要对旧账暴露出的问题,追究原任官员的责任。
立信犹如针挑土,千百次守信,方能换来信任;失信却如浪淘沙,而一次失守,难挽失信狂澜。失信即失民心,广大公职人员不仅是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在弘扬诚实守信上做出表率、付诸行动,以一言一行带动诚信“行万里”。(杨心怡 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