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停牌时间是“减少交易阻力”的重要表现

日期:11-08
停牌阻力交易

原标题:缩短停牌时间是“减少交易阻力”的重要表现

10月30日,证监会罕见地在盘中发布声明表示,要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该声明一经发布,立即在市场上引起震动,当天的股市行情也出现止跌回升的走势。

何谓“减少交易阻力”,市场上有种种猜测。结合“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来理解,不少投资者将其理解为放松对盘中交易的监管,以至于近日市场上少数“妖股”的炒作卷土重来,其中恒立实业甚至出现“十连板”的涨停走势。

对“减少交易阻力”的解读可谓见仁见智。不过,11月6日,证监会给出了另外一种解读,那就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当晚,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此举旨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放眼当今股市,还有什么比股票长期停牌更加妨碍市场流动性,构成“交易阻力”呢?

当下股市中不乏长期停牌公司。比如,*ST新亿自2015年12月7日停牌以来,停牌时间都快三年了,成了A股的“停牌王”。紧随其后的深深房A和沙钢股份,分别从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15日停牌,如今停牌时间接近800天。

面对上述股票遥遥无期的停牌,持有这些股票的投资者恐怕“等得花儿都谢了”。因此,在A股市场,没有什么比上市公司股票无限期停牌带来的“交易阻力”更大。所以说,证监会“减少交易阻力”抓住了非常重要的一环。

那么,如何“减少交易阻力”呢?证监会开出的药方可谓有的放矢。比如,《指导意见》确立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基本原则是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另外,还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以上规定抓住了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的症结所在。有的上市公司长期停牌搞重组,通常就是先长期停牌,然后是一起重组不成,接着又搞另一起,以至复牌时间迟迟未定,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相关事项不确定”。一旦交易所拥有“强制复牌”的杀手锏,这种遥遥无期的停牌就可以画上句号,长期困扰投资者的上市公司长期停牌问题可迎刃而解。这自然是“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的体现。

当然,在上市公司停牌的问题上,也需要切忌一刀切的做法。尤其是,对于一些ST公司来说,需要通过资产重组来谋求新生。重组的难度很大,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反复,所以需要的重组时间较长,相对应的停牌时间也较长。对于这种情况,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而对于这类上市公司,就需要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重组的进展情况要进行如实披露,明确市场预期。

同时,对于长期停牌公司,需要兼顾到中小投资者持股的流动性问题。比如,停牌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公司,应基于保护股东权益的需要,由公司面向中小投资者进行股份回购,以便不愿意长期被锁定的中小投资者有能够退出或部分退出的途径。这也是“减少交易阻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宇 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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