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粗心车主停车忘锁门 两男子“顺走”车内钱财获刑罚
粗心车主停车时忘记锁车门,结果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覃东豪、张德进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二被告人共同退赔尤某真龙牌海韵香烟九包。
2017年11月24日19时许,被告人覃东豪与张德进窜至贵港市港北区一家酒店停车处,发现1辆丰田牌小轿车车主尤某在离开时没有锁车门,遂起贪念,然后由张德进放风,覃东豪打开小车右前门进入车内,将尤某放在小车扶手箱内的现金人民币9700元与副驾驶座上的9包真龙牌海韵香烟盗走。得手后,被告人覃东豪与张德进对所盗得财物共同分赃。
另查明,被告人张德进的家属自愿代其退赔尤某经济损失人民币9700元。被告人张德进曾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28日被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东豪、张德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盗窃犯罪中,被告人覃东豪、张德进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盗窃,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德进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覃东豪、张德进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德进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