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辽宁打造振兴发展新引擎

日期:11-08
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原标题: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辽宁打造振兴发展新引擎

今年9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标志着作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核心依托,沈抚新区正式开启了以改革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推动全面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要努力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洋表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获批,无疑将提升辽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辽宁优化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机制体制创新和新动能培育,打造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探索东北振兴新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辽宁将在体制机制、科技创新、改革开放、运行模式、营商环境、人才激励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统筹衔接国家已批准在沈抚地区开展的各类试点示范,加快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有机融合,进而实现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沈抚新区工作处处长宋德林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对示范区在财政和金融、创新和产业、环保和土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下一步,辽宁省将加快构建沈抚新区与沈阳、抚顺三地一体化发展模式,对托管街道(经济区)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互惠共赢的合作发展机制,推进三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实现1+1+1>3的效果。沈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幼学表示,区域内将同时探索构建扁平化管理体制,构建绿色化发展方式、市场化开发模式、便利化审批模式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大力推进产业绿色化。同时,实行“管委会+公司”的市场化开发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和营商环境最优新区。构建全区统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云上办理,网上便民惠民服务全面开展,构建企业化用人分配机制,打破身份限制,推行职位管理和全员聘任制。(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张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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