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家庭财产上限标准或上调

日期:11-08
存款低保五保户

原标题:申请低保的家庭财产上限标准或上调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胡志慧)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日前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对“特困供养的五保户能不能有点存款”等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据透露,省民政厅正在研究提高申请低保的家庭财产认定上限标准,新标准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案例:五保户因2万存款被取消供养

佛山三水的周奶奶80多岁,没有丈夫及子女,十几年前,亲属给她申请了五保户,她从此住进了佛山一家敬老院。

最近,周奶奶的亲属收到一张《五保供养取消通知书》,同时被取消资格的还有敬老院其他十几个人。周奶奶的亲戚张女士称,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答复她:目前三水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该五保户财产超出6个月低保标准,已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因此须取消其特困供养待遇。

张女士拿出四本存折,向“民声热线”记者介绍周奶奶的财产构成:每月150元的计生奖,每月100多元的社保、利息,2012年开始村里每年一次性发给周奶奶几百元分红,最大一笔1万元收入是村里去年的卖地款分配。

今年8月起,周奶奶五保户资格被取消,每个月所有补贴加在一起只剩570元。张女士表示理解政策审核五保户的资产,但“老人家几十年没有外来收入,都是政府补贴,如果不是去年1万元的卖地款分配,十几年才存了1万元,难道五保户就不能有一点存款吗?”

敬老院提醒张女士,当周奶奶账面剩下6个月低保金额,即5880元时才能重新申请五保户。

回应:尽快恢复供养资格并已上报修订方案

“老人家的情况估计在别的地方也会发生,必须引起关注。”卓志强说,是否要取消老人的五保供养,先要准确核实她这笔钱的构成,“兜底工作该有就要有。”

“我们认为周奶奶的情况是不适宜取消的,我们会持续关注,专门下发通知或去实地指导,尽快给予恢复她的特困供养资格。”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张东霞表示。

“另外,从制度设计上还需进一步修订配套办法。”张东霞介绍,根据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申请人家庭财产状况要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个月的水平,是纳入特困供养的条件之一,“现在看来这个标准定得太低了,我们准备修订‘最低生活实施办法’,把6个月的上限标准延长至2-3年。”

张东霞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佛山每月980元的低保标准来算,6个月是5880元,很容易就超过,如果把纳入标准提高到3年,3年共计35280元,这就很难超过了。”

“修订方案也已经报给省政府了。”张东霞表示,“理想的上限标准是3年,当然还要经过政府、人大的审批,以最后公布的为准。最快的话,新修订的方案2019年第一季度就可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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