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法院列为老赖 永泰集团称债务处置由债委会统一协调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对于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一事,永泰集团11月7日下午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正积极响应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化解债务风险的号召,正采取多项措施处置债务危机。
永泰集团称,一是成立了债委会,根据债委会的要求,债务处置要由债委会统一协调,因此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并没有回避债务问题,而且在积极应对,不能说是“老赖”。二是引进战投。三是处置资产。四是债转股。同时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11月7日早些时候,新京报独家报道,因涉及上市公司宝德股份旗下的一笔5亿元贷款,总资产达千亿规模的民营能源巨头永泰集团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今年7月以来,宝德股份的合作伙伴永泰集团资金持续紧张。7月5日,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违约。其后,永泰能源及其背后的永泰集团使出浑身解数实施自救。
今年8月,永泰能源公告称,为妥善处理永泰集团债务问题,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8月23日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山西省、河南省、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席,70余家金融债权机构、部分债券受托管理机构及债券持有人参会,对永泰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认为,成立永泰集团金融机构总行级债权人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民生银行、张家口银行、工商银行、廊坊银行、渤海银行为副主席行,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全部为债委会成员单位。其余金融债权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指示精神及“同债同权”的原则,与债委会一致行动,鼓励加入债委会,共同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
会议还认为,债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一致行动形成合力,不抽贷、不压贷,妥善处理到期债务;不采取起诉、查封资产等措施,已发生诉讼和查封的要按照有利于重组和风险化解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不影响实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议还表示,永泰集团要按照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全力配合债委会各项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改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实力,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
记者 赵毅波 编辑 梁缘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