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11-07
腐败作风问题舟山

原标题:舟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舟山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1、定海区小沙街道增辉社区党支部书记金顺利办理低保救助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11月,金顺利明知其两位亲属不符合相关条件,却将其纳为低保救助对象,在社区初步审查、民主评议等环节未提出异议,并同意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街道。2014年12月以来,其两位亲属违规领取低保救助金39214元。2018年10月,金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定海区小沙街道社会事业科工作人员范贤良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范贤良未按规定对两名死亡低保边缘户予以注销,滞后时长分别达8个月和7个月。事后,范贤良未采取措施对被违规冒领的生活补助金予以追回,直至2018年9月区纪委检查发现后,才予以追回。2018年10月,范贤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岱山县高亭镇塘墩村原党支部书记方轮迪违规出售失地农民参保指标问题。2015年,方轮迪将村失地农民参保指标对外出售,共有59名不符合条件的非该村人员违规参保,造成国家损失97万元。方轮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方轮迪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岱山县岱东镇沙洋社区原党总支书记费忠根、村委会主任夏平龙、原村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傅纪海等3人截留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10月,岱山县岱东镇政府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2万元拨付给沙洋社区村,费忠根等3人用2.84万元购买尿素发放给村民,剩余的3.86万元以虚构“上缴塘渣款”名义存入沙洋社区村股份合作社账户。2018年8月,费忠根、夏平龙、傅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舟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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