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简化业务要件 房屋维修金使用备案减至五天
全市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以来,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积极优化业务办理,推进流程再造工作,在维修资金使用方面不断推出便利群众办事的新举措。在此过程中,该中心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让业务办理更高效。
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及拨付效率,该中心进一步简化业务要件,备案材料由原10余项减少到7项。通过完善业务办公软件,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最大程度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
同时,为进一步唤起公众对维修资金使用的参与和监督意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今年在原有公示制度基础上施行“双公示制度”。即申请人在征集业主意见后,在小区公共区域和媒体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天;申请人在项目竣工后,在建筑公共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双公示制度”为维修资金备案项目加上双保险,随时让业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进程的监督力度。
目前,哈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经进行使用备案并划拨维修资金582笔,切实发挥了维修资金使用效能,为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更为保障百姓居有所安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