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时评:网购"毒针"扎死女友案还应深挖什么
因感情纠纷,在多次挽留无效后,一男子用事先准备的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注射器具对女友进行注射,导致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据《北京青年报》)。此案虽离奇,但抛开猎奇的成分,“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注射器”为何成为涉事男子手中的凶器更值得关注。
要深度反思这一案件,首先要了解一下氯化琥珀胆碱是什么东西?据了解,它是一种去极化肌松药,可引起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和心搏骤停等不良反应,大剂量静脉注射可致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不具备控制或辅助呼吸条件的时候,严禁使用。用更容易理解的话来说,氯化琥珀胆碱是一种药,但有副作用,用药不当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危险”的药,应该加强监管。但据报道,此案中,作案的男子是通过网络购得“凶器”的。据媒体调查,网络上可直接购买到的有毒物质,如毒针、毒粉等种类多样,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在一些网页中充斥着各类“毒针”广告,其中不少卖家留下关键词,提示可添加好友了解更多信息。这说明,监管上存在漏洞。
之所以说监管出了问题,是因为在法律规定上,并不缺少“硬杠杠”。比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明文规定,禁止向不具有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此类物品,禁止不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此类物品,禁止向个人销售除农药外的剧毒危险物品。刑法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有毒化学物质的犯罪行为,也有明确的罪名和量刑规定。对于“危险”的药品,国家则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打蛇打七寸,加强监管尤其要找准短板。比如,实名制的落实。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均有实名制的要求,快递行业更是明确了发货、收货实名制和当面验货的规则。如果实名制落实到位,不仅让犯罪分子处处受制,而且即便出现问题,也可以很容易的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倒查追责,深挖犯罪的源头,进而发挥执法司法应有的威慑作用。再比如整治网络不法信息。截断网络不良信息的传递,也就掐住了网络不法交易的“脖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不但让网络平台更有条件落实内容审查义务,也给监管部门提供了更有力的技术支持。这就需要监管部门通过更刚性的处罚,倒逼网络平台更细更实地履行审查义务,形成对不法信息的监管合力。
就本案来说,如果该男子确实是通过网络购买到的危险药品,那么这次网购涉及到的一系列环节,都对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如果仅仅对犯案男子科罪量刑,而没有对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虽然了结了个案,但对治理深层问题、防止悲剧重演,发挥的作用就会很有限。相反,以典型个案办理为契机,深挖原因,细查责任,将会倒逼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