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萍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龙博文、分院主任黄春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龙博文、黄春林等一行6人在山西长治、河南洛阳等市妇幼医院考察,期间绕道平遥旅游,相关费用均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8月,龙博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餐费支出共计657485元,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任后埠管理处处长姚培哲疏于管理,在双签双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姚培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白竺乡司机李旭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旭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他人私车加油13次,金额共计3310元。2018年4月,李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回违规加油款。
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购物卡,共计21000元,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消费活动1次,消费金额3100元。彭菲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科员,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魏江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6年上半年,魏江波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以个协会员费的名义收取企业现金1.6万元,且未入局财务账,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8月,魏江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龙博文、分院主任黄春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龙博文、黄春林等一行6人在山西长治、河南洛阳等市妇幼医院考察,期间绕道平遥旅游,相关费用均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8月,龙博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餐费支出共计657485元,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任后埠管理处处长姚培哲疏于管理,在双签双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姚培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白竺乡司机李旭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旭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他人私车加油13次,金额共计3310元。2018年4月,李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回违规加油款。
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购物卡,共计21000元,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消费活动1次,消费金额3100元。彭菲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科员,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魏江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6年上半年,魏江波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以个协会员费的名义收取企业现金1.6万元,且未入局财务账,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8月,魏江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龙博文、分院主任黄春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龙博文、黄春林等一行6人在山西长治、河南洛阳等市妇幼医院考察,期间绕道平遥旅游,相关费用均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8月,龙博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餐费支出共计657485元,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任后埠管理处处长姚培哲疏于管理,在双签双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姚培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白竺乡司机李旭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旭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他人私车加油13次,金额共计3310元。2018年4月,李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回违规加油款。
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购物卡,共计21000元,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消费活动1次,消费金额3100元。彭菲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科员,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魏江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6年上半年,魏江波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以个协会员费的名义收取企业现金1.6万元,且未入局财务账,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8月,魏江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