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系统43人涉恶势力保护伞 原副支队长获刑

日期:11-06
王伟恶势力支队长

原标题:哈尔滨交警系统43民警涉恶势力保护伞 原副支队长获刑

新京报讯(实习生 王瑞琪记者 曹林华)2018年11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例,共涉及失职渎职交警系统民警43人。

通报称,2011年以来,以姜勇等为首的6个恶势力“保车”团伙垄断哈尔滨市大货车运输市场,收取车主“保护费”,行贿执法人员放行违法车辆,造成违法大货车上路疯狂行驶,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收受贿赂,为“保车”团伙精心设计“路条”,冬季运煤冠以“市政府暖心工程”,夏季拉残土称作“市政府重点工程”,违法超载运营不受时间、路段约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人擅自更改行政强制处罚凭证,为“保车”团伙提供的违法车辆减轻处罚。哈尔滨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收受贿赂,指使辖区交警对某工地出入的违法大货车一律放行,不予处罚。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先后20余次将突击检查信息泄露给“保车”团伙。

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随意放行违法车辆、弄虚作假减轻处罚、通风报信泄露秘密、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等问题。

2018年6月,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39名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据新华社报道,7月20日,王伟已因另一起涉受贿、介绍贿赂罪案件被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帮助孙某承揽工程过程中减少处罚、疏通关系等,并帮助孙某联系其他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等,方便孙某行贿。2013年12月,孙某为感谢王伟多年的帮助,送给王伟人民币23万元,用于支付王伟购房尾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被告人王伟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2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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