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清毒瘤 除恶护平安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自2018年全国上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州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扫黑除恶”一直在进行,干警们以“枕戈待旦”的姿态在迎接战斗。
狠打中求精 准确打击“涉黑恶”势力
“审判是第一要务!”这是龙州法院开展各类活动中都始终坚持的核心要点。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恶势力”案件3件。案件审理严格以“依法严惩”为方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一方面轻刑快审,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难案精审,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准、打狠。
“唉,我也很后悔啊,为了这一点钱,把人家给打伤了,自己也挨坐牢。”这是一起今年2月份判决的寻衅滋事罪中被告人黄某的忏悔,包括黄某在内,一共八个人分别被判刑。
原来,黄某在内的十几人同属于一个村,有一次,在拦截走私车队要“过路费”的时候,邻村的3人也前来索要“过路费”,双方都认为走私车队经过的路口属于本村地盘,双方互不相让,于是就打了起来。邻村的3人被打伤,进了医院,黄某在内的8人涉嫌寻衅滋事,被判了刑。正应了那句话:“别打架,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牢房。”
此案中,与黄某等参与斗殴的不止这8人,为了合理定性每个被告人的“寻衅滋事”成分,法官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联系,并加强了证据的收集,在“持刀棍”、殴打等细节方面收集好全面的证据,形成证据链,做到了难案精审,对有“涉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既要打得狠,又要打得准。
防患于未然 以宣传壮大活动声势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特别是龙州县作为广西边境地区,毗邻越南。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边境地区一直都趋于平稳安定,但是由于经济领域发展不协调、产业不够发达等,近几年,边境走私活动频发,老百姓为了多赚钱跟风参与,围绕走私活动为中心引发的一些“涉黑恶”因素渐渐萌发。
为了防患于未然,掐灭“黑恶”社会因素的星星之火,龙州法院与县政法系统各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分别在边境边贸点、走私途径集市和村庄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并宣传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发现情况及时大胆举报,共开展了3次集中宣传活动,设置相关内容板报3块,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真的有用吗?”龙州法院干警在利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时顺便发放“扫黑除恶”资料并进行宣传,群众在拿到资料的时候不解地问。
“当然有用,咱中央都发话了,谁都不能给“黑恶”势力打包票,做保护伞,乡亲们如果有什么线索尽管举报。”干警们耐心解释并详细说明了什么行为是“涉黑恶”行为。
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三大自媒体平台,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经典案例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在审判大楼、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通过驻村精准扶贫、巡回审判适时宣传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切实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
完善各机制 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场运动战。
为了打好这一场“攻坚战”,龙州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功夫用在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在前期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党组书记、院长何韩新提出了“一套方案、一条通道、一本台账、一项机制”的“四个一”工作方法。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何韩新院长在该院的“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议上说道。
为此,该院今年以来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决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黑恶势力的全部违法犯罪所得,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铲除其滋生蔓延的经济依托;同时,加强与区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形成整体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