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

日期:11-06
监察组监督纪检

原标题: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通过调整机构、选配干部、加大培训、出台制度文件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对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督促,使我们进一步厘清了“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派驻监督工作进展明显。近年来,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在加强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

明确职责定位 解决监督缺位越位的问题

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制定印发本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将人员分为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两个组,细化日常监督工作任务,使之具体到人,并明确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牢记自己是市纪委市监委派出的,履行的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工作中不能缺位、越位和错位。

把握重点,具化落地。工作中,我们强调找准重点,将市纪委市监委的要求具化落地。年初将市纪委市监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监督单位实际细化分解成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年中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总结和再动员再部署,年末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实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的闭环监督。

把握关系,形成合力。把握好“两个责任”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既突出主体责任,又强化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形成合力。纪检监察组尝试在有关约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时,联合党组“一把手”或分管局领导,让他们从主体责任的角度谈,我们从监督责任角度谈,取得了较好效果。

健全制度机制 解决监督够不着的问题

建立机制,强化同级监督。建立组长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沟通协调、重要情况相互通报等机制,督促提醒落实两个责任;与接受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交流,督促其正确认识,如实说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推动订阅纪检监察报刊、印发公开信荐学《学思践悟》专栏文章,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协助党组修订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督责问责等制度,明确领导职责。

出台办法,加强综合监督。根据工商、质监两个垂直单位特点和综合监督变化,制定出台《建立综合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探索与监督单位建立廉政台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参加或列席会议等10项机制制度,运行一年多来效果明显。

加强指导,深化垂直监督。指导做实市工商局机关纪委,督促分局纪检组长专司监督执纪工作,并制定印发了《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规范》《约谈制度》《谈话函询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指导分局纪检部门加强执纪监督工作。

把握监督重点 解决监督易发散的问题

聚焦重点任务。根据市纪委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紧密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坚持把“两个专项”与优化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监督相结合,建立相关情况及问题线索定期报送机制,加强督促提醒,推动工作落实。

聚焦作风建设。坚持把对“四风”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与市工商局党组联合印发《正风肃纪若干规定》,要求全市工商干部做到“四个坚持”“十个严禁”,全面强化对工商系统纪律作风的引导、监督和整治。针对媒体报道的健身房藏身住宅楼扰民而工商所电话无人接听问题,及时向分局党组印发纪检监察建议函,提出整改建议和工作要求,促使该健身房被依法取缔、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巡视巡察。强化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对执法办案寻租、房屋出租出借、超额发放奖金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和清理整治,督促细化整改清单,加大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今年,针对巡视问题已立案12件。同时,督促协助建立巡察制度、组建巡察机构,开展系统巡察。

丰富监督方式 解决监督不专业的问题

突出监督常态化。在实践中,纪检监察组逐步探索形成了“三谈、三发、两查、两会”的日常教育监督方式。即,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交流,约谈分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处室“一把手”,与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每天转发《廉情早报》,及时编发《纪检监察信息》和《典型问题通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查,每季度开展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督促协助召开廉政教育报告会、干部警示教育会。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信访举报多的问题,重复访数量也明显下降。

注重监督精准化。纪检监察组通过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全面分析,撰写《信访举报情况通报》,提请党组研究,分析问题督促整改。另一方面,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监督。

着力监督专业化。纪检监察组一方面强化学习,主动对照查摆出28项问题认真整改;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两个系统的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并以抽调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形式提高专业化能力。

强化结果运用 解决监督效能不高的问题

加大谈话函询。坚持把前两种形态用到位。两年来,纪检监察组共约谈处级正职120余人次,廉政谈话150余人次,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并出具廉洁证明290余人次,函询处级干部46人,谈话提醒9人,诫勉谈话10人。

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组通过严肃执纪,强化震慑。2016年立案2件,2017年立案5件,2018年上半年立案13件。同时,督促指导两个系统组织处理、轻处分47人,重处分5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党组织、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注重以案促改。针对某监督单位多个直属单位超额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在立案查处11名相关违规违纪人员的基础上,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要求人事部门年初提供人力社保局批复的各单位工资总额,并将其作为日常重点监督,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刘国强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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