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车祸,隐患不除悲剧难消
帕布斯·海恩是航空安全飞行的先驱,他研究发现,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意味着,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因此,安全生产领域著名的“海恩法则”这样认为,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于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以此来对比发生在兰州的重大车祸,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海恩法则”的应用。11月3日晚,一辆拉运塔吊的半挂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等候缴费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司机交代称,由于连续下坡,刹车失灵,导致车辆失控。
实际上,这是一起完全可以被预防的安全事故。17公里的长下坡在我国公路上并不少见,大货车刹车失灵也是常见事故,但为什么在这里会撞到那么多车辆?原因很简单,一是收费站的设置不合理,车辆从长下坡下来,马上就要刹车进入收费站,一旦收费站排队,就会造成隐患。二是紧急避险车道不足,而这样的紧急避险车道,可以让大货车在刹车失灵的紧急情况下离开主干道,冲向缓坡,避免灾难。但是,在17公里的长下坡公路上,仅仅设置了4处这样的车道,显然是不足的。
这些问题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在2013年11月11日兰州日报的报道中,曾经统计过,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2013年6月15日,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
报道提到,交警韩家河大队在经过实地勘察调研后,已经将隐患材料上报当地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一支队在再次复核调查后,又将材料上报至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已经将此隐患问题积极与兰州市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5年刚过,又发生一起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难道这就是协商的结果吗?根据海恩法则的说法,事故的发生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而是由许多的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和安全管控,是系统工程,一旦发生事故,不是某个环节出问题,而是整个系统都需要反思。根据多年前的报道来看,这里早就成为安全监控的重中之重,有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不出事是运气,出事是必然。
这么多年来,明知从长下坡下来就设置收费站,很有可能造成车辆拥堵,就不能把收费站往后挪一挪,让车辆有更长的减速缓冲地带?设置更多的紧急避险车道,也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尤其是在下坡尽头设置避险带,从道路设计规范来说是应有之义,但为何没有从事故报道中看到有这样的安全机制?
问题大家都看到了,说到底就是执行问题。事故每天都在发生,不能因为事故的偶发性和突然性,而降低了社会对安全和安全管控的重视程度。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重在平时就要尽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不要到了出事的时候再来痛哭流涕,沉重反思。在事故中付出生命的无辜牺牲者,这些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
本报评论员
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