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扫黑除恶:他背着命案还进了司法系统
撰文| 孟亚旭
最近扫黑除恶备受关注。
大家肯定还记得,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了一则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这个通知提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虽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央一直非常重视,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是第一次。
文件下发后,一方面高层开了不少部署会,另一方面,为了在地方上推进,中央还派了10个督导组,为的就是防止扫黑除恶“上冷下热”。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今天要说的,是东北地区的扫黑除恶。
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之所以聚焦东北,一方面是黑龙江最近发布了一批黑恶势力典型案例实在是让人颇为震惊,一方面则是最近中央督导组向辽宁反馈了督导情况,也值得关注。
先来说黑龙江。
10月19日,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召开一场有关扫黑除恶的会议,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
全国层面的推进会是10月16日至17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称,“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郭声琨要求,要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具体到黑龙江,王常松说:
“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以及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坚决重拳出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最能说明问题的,或许是那位1993年枪击他人致死还能在后来到检察院工作的陈志伟了吧。
90年代杀过人
简单说下陈志伟的案子。
在官方的通报中,陈志伟的身份是“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这个案子牵涉了不少“保护伞”,比如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
1993年1月,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同年8月,韩宝林任海林市公安局局长,但他对陈志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久拖未决。1994年初,韩宝林还要求陈志伟的父亲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
再比如,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员韩国军。
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案件卷宗存放于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韩国军未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对陈志伟涉嫌故意杀人案调查卷宗丢失负有直接责任,直接影响和阻碍了案件侦办,致使陈志伟未被及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当然,在11月2日的那份通报中,韩宝林和韩国军都被处分了——前者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后者被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这个案子还涉及到了检察人员——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
陈志伟枪击他人致死后,郭世昌拖延处理、蓄意包庇,使其未受到任何处分。1993年5月,陈志伟不具备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条件,郭世昌同意将其列入录用范围,使其正处于被刑事侦查期间却违规被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
郭世昌被党内严重警告。
用凶器打折上访人的腿
涉黑团伙有时候也是村党支部书记。
2018年1月28日晚,哈尔滨市公安局在五常市抓获周广宝团伙成员10人,当场查获猎枪1支、猎枪子弹79发、管制刀具3件;9月,周广宝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两个月后黑龙江省纪委通报:
“2002年以来,五常镇万宝山村以时任党支部书记周广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
从2002年到2018年,长达16年。
周广宝的犯罪团伙包括:万宝山村原村委会主任陈文财、原团支部书记周生辉、原党支部副书记陈腾龙、原会计蔡连斌、原屯长蔡庆。
这位村党支部书记的手段包括:
垄断集体资源,控制本村经济命脉
与社会经商人员结拜兄弟,凭借非法聚敛的钱财,合伙开办企业
借征地拆迁和土地承包之机,大肆侵吞集体资产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多次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
伪造学历档案,编造个人履历
横行乡里,随意殴打辱骂村民,疯狂打击报复上访群众
据《法制日报》披露,周广宝在处理农村征地拆迁和土地承包流转过程中优亲厚友,中饱私囊。对因土地承包流转问题进行上访的人员,实施暴力伤害,手段残忍。当地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唯恐受到打击报复。
该媒体报道,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五常市五常镇连续发生3起无辜群众被殴打事件。3起案件涉及4名上访人员,在不同的地点,被人用棍棒、镐把等凶器将腿打折。事发后,一名被打的老人卧床9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另一名受害者至今走路一瘸一拐,不能负重。
在官方的通报中,周广宝的保护伞包括五常镇原镇长、五常市公安局循礼派出所原教导员、五常市法院原副院长以及五常市法院刑庭庭长。
辽宁和吉林
第一轮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去了东三省中的辽宁。
8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对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10月27日,督导组反馈情况,提到辽宁“在深挖彻查方面,有的地方就黑扫黑、就恶除恶,查处涉腐涉‘伞’问题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
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当即要求,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特别是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
要对线索大起底的,还有吉林。
11月2日上午,吉林省纪委监委也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这场会议提到,对近年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
这场会议提到的几个点需要关注。
其一,当地接下来要全面加大查处力度,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一批典型案件。
其二,吉林要对党员领导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粉饰太平、不敢担当,甚至打探案情、压事平事、站台撑腰、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一律严肃问责。
基层扫黑除恶的阻力,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高层对政法系统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已经关注到了。
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湖北武汉召开了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他直陈,“政法队伍中也有害群之马,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10月30日,最高检也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突出强调,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
“在检察办案环节,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对检察人员涉黑恶势力犯罪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清除。”
资料 | 黑龙江省纪委 中央纪委官网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