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困难,我义不容辞”

日期:11-05
陈国良俞建春司法所

原标题:“解决基层困难,我义不容辞”

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驻所日志(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10月22日下午4点30分,山区的气温透着一阵凉意。经过3个小时的车程,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抵达福鼎市溪镇,不顾山路车马劳顿便立即前往镇司法所报到。

紧邻镇办公楼旁边就是司法所,整个司法所仅有3间办公室,每间20平方米,办公桌、档案柜一放,几乎快被挤满了。虽然整洁有序,但仍不免有拥挤逼仄之感。最大的一间办公室,兼具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四种功能,可谓“四合一”房间。而所长的办公室兼调解接待室,沙发、茶几占了三分之一空间,办公桌和两个档案柜挤在角落里,只要添两把椅子,马上就“满负荷”了。

“有时群众到所里调解,人一多就只能站在办公室外面了。”溪司法所所长陈国良幽默地打趣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能把纠纷解决就行。”多年以来,就是这样3间小小办公室,担负起了溪镇18个村的司法调解工作。

如此简陋的办公环境,第一天就让驻所的俞建春触动不小,原以为司法所都已规范化建设了,没想到山区条件仍然艰苦。镇里没有招待所,也没有小民宿,连自己住处还是借宿一位镇干部外出学习空余的房间,他忍不住在四周多转了几圈。

“我借住十天可以克服,可司法所才60平方米,只有规范标准办公面积的三分之一。长此以往怎么行呢?溪司法所的办公条件要改善!”第一个想法在他脑海里产生。

几年来,全省司法所办公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没想到偏远山区司法所建设与标准化司法所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溪镇茶叶经济发展很好,四处都有茶企,经济发展没有法律保障是不行的,要想办法尽快解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问题。

“我来基层一线学习,也是工作,能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也是责任和义务。”在与记者聊天中,俞建春说出自己的想法。第二天,俞建春在与溪镇党委书记林有龙交谈中正好遇上福鼎市司法局局长张开潮下乡,便拉着他一起探讨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问题,最后经商量决定,由溪镇政府出10万元,市司法局出资40万元,在当地调剂一座四层楼占地72平方米、约300平方米面积的房子,作为镇司法所办公用房。这个消息着实让陈国良高兴得合不拢嘴。紧接着俞建春就和陈国良开始规划新的办公楼规范化建设,“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民化……”

“独栋的办公楼、专门的调解室,还有法律宣传长廊……”近几日,陈国良时不时地展望起未来的司法所,脸上挂着欣喜,他难掩兴奋地说道:“‘高大上’的司法所办公楼就要实现了。”

办公地点有了,人员、待遇等情况怎么样?俞建春若有所思地转身问起陈国良:“现在司法所有几个人?”

“目前没有调解员,原来一名专职调解员因年龄大、待遇太低辞职了,现在只有一名办事员。”

“这对于有3万人口的溪镇来说,你的工作压力太大了,要着手想办法先解决一名。”

“是,人手紧张,镇司法调解工作有捉襟见肘的感觉。”

俞建春表示,首先要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多吸收乡镇中有威望、有经验、有能力的人作为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优势。同时,要学习法律法规、纠纷化解技巧,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在调解中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服人”。

“另外,还要提高调解员和‘一案一补’待遇,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溪镇地处偏僻,村落分布零散,交通极为不便,下村调解一趟往往需要一整天,而且有许多纠纷很难一次调解成功,补贴是对调解员付出劳动的尊重。”对于调解员工作的艰辛,长期在基层工作过的俞建春感同身受。

“专职调解员待遇怎么样?”俞建春问道。

“每个月500元补助。”

待遇如此之低,让俞建春始料未及,他立即建议提高调解员待遇:“因现实因素,调解员也有家庭负担,工资太低,谁还能安心工作,谁还愿意来工作?”

经过沟通,目前溪镇与福鼎市司法局已初步形成方案,将专职调解员待遇提高到每月1800元,由乡镇和司法局各分担900元。同时尽量提高“一案一补”待遇。

溪镇委书记林有龙动情地说道:“俞副厅长一下来,就为我们办了两件大事、实事,太感谢了。今后镇里的经济发展有司法调解工作的保障,一定会越来越好。”

俞建春表示:“基层有不少司法所,面临着困难和无奈,一时没办法解决。但是,我要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后,能帮忙解决问题的,我义不容辞。我不仅来学习,还要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基层司法所,特别是重点所、困难所、问题所,在充分挖掘工作特色的同时,还要查找短板不足,然后提出思路对策,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律服务能力,以推动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记者 游晓龙 杨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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