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策并非违规扶贫的免责金牌

日期:11-05
救济款扶贫救济

原标题:集体决策并非违规扶贫的免责金牌

“对文件精神学习不足,对救济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其实是工作中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高……”“以为只要是把扶贫款用到群众身上,没有放进自己口袋,就没啥大问题……”近日,衢州市衢江区黄坛口乡黄泥岭村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支部书记巫静洪带头下,村两委干部就此前违规发放救灾救济款被全乡通报批评的事项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事情发端于今年3月。3月22日,衢江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黄泥岭村村干部以权谋私,救济款没有发放到真正困难家庭。黄坛口乡纪委随即开展核查,发现确实有4户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人员被确定为发放对象。乡纪委干部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巫静洪和村委会主任柴成峰,原以为两人对此会有推脱搪塞,但没想到他们却爽快承认了此事,并出示了村委会讨论救济款发放人员的会议记录。原来,两人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这是村委会开会商量决定的,大家都同意了,咋能算违规呢?”

进一步调查发现,本次救灾救济款发放对象,确实经过村两委集体讨论,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不存在以权谋私、拉帮结派。问题是这4户人员并不符合救济条件,其中,有两户属于村集体需要慰问的老党员家庭,1户属于需要慰问的拥军家庭,另1户虽然有一个儿子是低保户,但另有一名儿子和女婿都在供电部门上班。在当地纪检干部看来,这些村干部之所以错发了救济款,除了对文件精神学习不透,对救济对象的家庭情况也没有核实清楚,暴露出村干部在发放扶贫款项中的作风漏洞。

乡纪委认为,作为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两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未把握好救济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在救济对象的讨论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黄泥岭村党支部、村委会受到全乡通报批评处理,巫静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柴成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4户不符合条件的救济对象退缴了已领取的2000元救灾救济款。

【执纪者说】衢江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光辉:

集体决议、没有揣进自己口袋都不是免责的理由,只要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都要从实从严从重查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党员干部说】黄坛口乡党委书记袁伟华:

救济对象不精准问题,表面上看是工作失误,其实根子出在干部作风上。这起案例警示奋战在扶贫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政策的落实者和执行者,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让扶贫政策落地,真正把困难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真正惠及应该惠及的群众。

(衢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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