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信访检举平台延伸到镇街

日期:11-05
余杭信访监委

原标题:杭州余杭:信访检举平台延伸到镇街

“您好,这里是临平街道纪工委,请问您有什么问题要反映?”十一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一大早,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纪工委书记李亮亮和专职监察员盛敏健在街道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接待了一位举报人。

“我要举报我们社区前书记收受礼品的问题……”

“好的,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登记,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这是临平街道信访接待室标准化建设后接待的第一位“访客”,也是街道监察办专职监察员到岗后的第一次“上岗”。接访结束后,盛敏健立即将来访内容进行整理,向余杭区纪委信访室报告。经余杭区纪委信访室集体判断,该问题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当即通知临平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予以受理,并录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审批。

日前,余杭区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推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按照“十有”建设目标开展纪检监察来访场所标准化建设,结合之前各单位制定的本单位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构建了镇、街层面的“信、访、网、电”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了区、镇街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一盘棋。

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各镇街纪(工)委、监察室将所属党员、党组织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纳入监督范围,明确了“五受理、三不受理”原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六大纪律”;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等行为属于受理范围。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本机关有关职能机构正在处理尚未超出法定或承诺期限的;上级机关正在处理或者已有明确结论支持本机关的具体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同一信访举报中,既反映受理范围外事项,又反映受理范围内事项,但检举控告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名称,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属于受理范围。

“所有接受信访举报件均需经过集体研判,凡是受理的举报均应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接受上级纪委、监委监督。”余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对于实名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核再次办理,申请公开答复公开‘晒’结果。”

余杭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受理查办中,压实属地首办责任,出台质量检查、退办、指定办理、片区协作、直查快办、公开答复等制度倒逼首办单位办理质量。自2016年以来,共开展复查复核8件,公开答复12件,实现重复信访连续三年下降,越级信访连续三年占比全市最低,区本级受理量占比连续三年全市最高。 (杭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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