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用活“三条线”激活委托办理信访投诉最大功效
“请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与被反映人进行谈话,按照相关要求记录谈话情况,谈话结束后报送谈话笔录及本人书面材料。”这是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向某监督单位下发的《委托谈话通知书》内容。
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自成立以来,针对监督单位多(包括综合监督单位共30个)、监察对象多(2019人)、信访投诉多(自建组以来共计处置问题线索30个)、办理人员少的特点,积极探索发挥被监督单位监督执纪作用,激活委托办理信访投诉最大功效,有效实现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明确“分界线”,委托办理讲原则。在办理信访投诉过程中,纪检监察组集体开会分析问题线索,依照“三必查”原则确定是否采取委托谈话,即实名举报的必查、反映科级干部的信访投诉必查、问题线索清晰,指向明确的举报必查。针对“三必查”之外的一些反映普通监察对象工作纪律以及轻微作风问题的信访投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委托有管辖权的单位主要领导及纪检委员进行谈话核实,让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与进来,既压实了主体责任,又提升了信访投诉办理效率。
标出“引导线”,委托通知明重点。“某单位司机班班长借单位维修车辆之名,用单位的钱维修自己的车。”接到信访举报后,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将此问题线索的谈话工作委托被监督单位进行办理。在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后,纪检监察组将需要谈话核实的时间、对象、提纲内容、注意事项等,向被委托单位一一列出,制定《委托谈话通知书》,送达被委托单位主要领导。“请与被反映人谈话,核实相关情况,并与采管科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向修理厂结账的相关情况。”针对以上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送达《委托谈话通知书》时专门强调。
强化“辅助线”,全程跟进补漏洞。在被委托单位完成谈话工作的基础上,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到修理厂了解情况,并调取、打印了车辆维修票据和维修记录,严格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补充、确认。在委托办理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坚持“委托不是放手不管”的原则,适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全程指导被委托单位开展谈话核实,对谈话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予以纠正,必要时,由纪检监察组成员和被委托单位领导一同与被反映对象谈话,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符合有关规定,质量不低,效果不差。(文/孙菁荟 井哲艳 责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