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首票“关税保证保险”签发
(记者张青果 通讯员胡博)11月1日,我省首单“关税保证保险”保单由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签发,为河北博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进口关税担保,这标志着石家庄海关税收担保模式创新试点——关税保证保险工作在我省正式实施。
记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11月1日,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2018年第155号),将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从之前的十家直属海关扩大至全国。“关税保证保险”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进出口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保单》即可办理海关税收担保手续,实现货物正常通关。
相对传统的缴纳保证金或申请银行保函方式,关税保证保险开立成本明显较低,且操作简易。可进一步压缩通关时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又能释放进出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企业通关纳税成本,改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特别是对于中小型进出口企业而言,申请银行保函面临难度大、需要增加担保、成本高、手续时间长等问题,关税保证保险可大大提高中小型企业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