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日期:11-02
启动仪式银川市条例

原标题:《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由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11月1日,银川市在市民大厅广场举行《条例》正式实施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由银川市文明办、银川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办,市公安局、卫计委、城管局、新闻传媒集团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及市领导李虹、张自华、王克善、纳影丽、杨兆华,以及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直有关部门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银川市文明志愿者、市民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公安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物业办、新闻传媒集团、金凤区宝湖社区分别就推动《条例》的全面落实进行了表态发言,共青团银川市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倡议书。在现场,还发放了《条例》宣传手册、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与会领导、志愿者纷纷在“文明银川人,我们在行动”签名墙上签名。社会各界代表和参加活动的广大市民纷纷承诺:以《条例》为标尺,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共同汇聚起文明银川的巨大合力,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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