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曝给情人写结婚保证书被撤职 称系酒后乱性

日期:11-01
江都撤职保证书

原标题:法官给情人写保证书被撤职事件"反转"?不存在的!

文/陈咏 于英杰

连日来,网上热传扬州市江都法院一名法官婚内出轨的消息,同时还晒出了法官为该情人写了“结婚保证书”,以及附有该法官签字的引产文件,引发广泛关注。

江都法院获悉后,迅速调查并作出决定:经查,法官刘年利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近日,江都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年利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江都法院。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10月31日,网上传出声音,称事件已经“反转”,双方当事人均称,网上曝光的两份“证据”是假的。那么,真相到底如何?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该事件当事双方以及江都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

网上热传法官婚内出轨

还写结婚保证书

前几天,网上热传一则消息:扬州江都一名李姓女子(下称“李某”)公开“举报”,称扬州市江都区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刘年利婚内出轨,还将她发展为情人,导致她家庭破裂,随后又始乱终弃。该“举报”中附有刘年利书写的《结婚承诺书》作为佐证。

网传承诺书本文图均为扬子晚报微信公众号图

网传承诺书 本文图均为 扬子晚报微信公众号 图

紫牛新闻记者找到了网传的这两份“举报”证据,看到其中一份是署名为刘年利与妻子离婚,并承诺与李姓女子结婚的保证书;一份则是由“刘年利”签名的当地妇幼保健院的“特殊治疗”同意书,即引产文件。这则消息传出后,很快在网上引发关注。

网传妇幼保健院的“特殊治疗”同意书

网传妇幼保健院的“特殊治疗”同意书

法院处理:

开除党籍、撤职调离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刘年利的举报,其所在的江都法院早已开展调查。针对网上传播的消息,江都法院很快作出回应,于10月30日晚上发布《关于我院法官刘年利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该通报指出:2018年5月,该院法官刘年利因生活作风等问题被实名举报,江都区纪委接到举报后迅速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刘年利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近日,江都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年利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江都区人民法院。

目前,对刘年利的政务撤职及调离法院等事项正按程序办理。

该院表示,将深刻反思总结,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江都区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连线女方:

从未在网上实名举报他

据了解,被称作“举报人”的女子李某今年30多岁。随着这件事情的曝光,尤其是刘年利受到法院处理的消息传开后,当地有人说她是在“反腐”。

很多人想知道,刘年利到底有没有给李某写过“结婚保证书”,此前网上流传的刘年利签名的结婚保证书、引产文件是不是真的?就此,紫牛新闻记者打电话向李某求证。她表示,她本人从未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过刘年利,她本人也不知道网上传的这两份“证据”是真的还是假的。

“网上一些不实谣言传播得很厉害,已经给我和家人造成很大困扰。”李某说,“谣言止于智者”,她不想再多说什么,这件事情,包括与刘年利的关系,还有网上传的“证据”,一切都以法院和纪委监委的调查结论为准。

李某同时表示,网上一些谣言严重损害她的名誉,还有那份引产文件也曝光了她的隐私,她正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

法院同事:

两人交往频繁

有次出差时还带了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扬州市江都区人大网站上看到,根据江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提名,2017年4月2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刘年利任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

扬州市江都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现在不方便说这个事情,相关情况官方已经通报。至于举报提供的材料是否涉嫌造假,自己并不清楚。具体案情,还是以官方权威通报为准。

“这个事情的具体细节不太清楚,但作为同事,大概了解些情况。”江都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刘庭长今年50多岁了,女方30多岁,两人交往比较频繁。有一次,刘庭长出差时还带上了她,后来听说女的怀孕了,跟刘庭长闹起了矛盾,好像商谈也没有结果。

“法院通报以外的情况,我不清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打电话给江都法院一位负责人,对方表示,自己所知道的关于刘年利因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被开除党籍、撤职的内容,都是法院通报的纪委立案审查的内容。其他情况,他和记者一样不清楚。

对于网上新传出的有关举报材料系伪造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还没有看到网上的说法,不好评价。该事件的具体案情,应该由纪委监委掌握。

当事法官:

酒后乱性非常后悔

当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找到该事件男方当事人刘年利。在接受采访时,他的语气比较低沉。据刘年利介绍,他和李某有亲戚关系,老家都是同一个镇上的,系远房亲戚。早就认识,但没有深交,彼此并不了解。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在她姐姐家,我和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姐姐姐夫都在家的,是酒后发生的,没控制住自己。”刘年利说,小李(即女方李某)没有工作,已婚,但夫妻感情不怎么好。自己酒后乱性后,非常后悔,但更头疼的是,有了“那一次”之后,自己的生活彻底乱套了。

“她这个人性格跟别人不同,经常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给我,要我拿钱补偿她,不然就打电话给我老婆,就拿着农药瓶到我单位去闹、去举报。”刘年利说,我怕被老婆知道,怕她去单位闹,怕她举报,给了她50万元,“我就是个靠工资生活的人,50万已经竭尽全力,该想的办法都想了。”

“50万给她她并不满足,扬言要举报,我实在拿不出钱了,就下定决心,不再理睬她。”刘年利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那段时间,她给自己发了好多短信,全是威胁的。

那么,李某到底有没有收到刘年利所说的这50万元?李某回应称,一切以纪委监委的调查结论为准。

网上的相关证据是假的

“我的情况已经被通报了,但有些记者偏听单方面的说法,进行不实报道,我很有意见。网上公布出来的相关证据是假的,做这些假材料的目的就是要挟我,敲诈我,事实很清楚。”刘年利表示。

对于网上曝出的刘年利在引产文件上的签名以及相关“结婚承诺书”,刘年利坚决否认:“都是假的,我从来没有写过什么结婚承诺书,也不可能在这样的特殊治疗同意书上签名,这个签名是别人写的,这些所谓的材料是小李请她同学帮忙做的。因为我的一个同事认识她同学,所以知道这些情况。”

刘年利表示,对于小李怀孕的情况,自己并不十分清楚。“现在国家也不允许强制亲子鉴定,她若不肯,我也没办法。万一她抱着孩子到单位来闹,我怎么吃得消?”刘年利说。

“她有句口头禅:光脚的不怕穿鞋子的。总觉得我有钱,狮子大开口,其实,我这样的法官,既不是什么‘官’,也不是老板,哪有那么多钱!”刘年利说,“我跟她没什么感情,说我搞不正当男女关系,我认,但说她是我情人呀什么的,那是子虚乌有。”

纪委监委:

签名和承诺书都是他签字的

对于近日网传的当地法官出轨事件,江都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副主任王吉满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区纪委接到举报后迅速立案审查。经查,刘年利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年利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江都区人民法院。由于刘年利是区人大任命的干部,目前,对刘年利的政务撤职及调离法院等事项正按程序办理,很快就会形成结果。

这两天有报道说,网上曝出的刘年利在李某引产文件上的签名,以及相关“结婚承诺书”都是假的。双方当事人李某、刘年利也坚决表示是伪造的。因此,有报道说该事件当中有“部分事实”反转。

对此,王吉满指出,经过认真调查可以确认,“结婚承诺书”确系刘年利本人所写,引产文件即特殊治疗同意书上的签名也是他本人所签。

(原题为《法官给情人写保证书被撤职事件“反转”?不存在的!》)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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