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浦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日期:11-01
浦北原状道路

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浦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执行法官现场办案

执行干警布置警戒线

执行法警做好清理道路工作

执行法官指挥现场作业10月31日早上7点半,浦北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整队就绪,依法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的丈夫是同宗兄弟,双方在50年代同住一村。后来罗某搬迁到与李某相邻的屋背右面处居住至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李某承包了其屋背道路两边的旱地。1990年,罗某在其现住地用拖拉机拉材料建房时,因李某阻止罗某拉材料通过而双方发生矛盾。2007年,罗某因建房用后驱动车拉建筑材料时,双方因道路通行问题再次发生纠纷。2017年4月16日,李某在整理其承包的通往罗某住处的道路两旁的旱地时,将部分道路挖毁,导致罗某出行受阻。为此,罗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恢复道路。

浦北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恢复通往罗某住所的道路。李某不服,上诉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钦州中院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填平通往罗某房屋的道路两旁的水沟。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不予履行,罗某遂向浦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向李某、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与李某交涉,但李某仍不予配合,该院执行局遂进行强制执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清除种植在通行道路上的农作物、填平道路。

执行当天,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执行干警分工合作,一组人员负责实施外围警戒,维持现场秩序,另一组人员负责监督现场的清理工作,并对执行现场进行了全程录像、拍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情绪激动,试图阻扰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对李某释法明理,李某依旧强行闯入执法现场,妨碍现场施工,冲撞执行干警,遂依法对李某进行拘留。经过3个多小时的清理工作,终将强占道路的农作物铲除并填平,恢复了道路,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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