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州两“路怒族”司机均被吊销驾照5年不得重考
大洋网讯 10月30日,一个“路怒族”视频在惠州朋友圈传播,上面显示一位女司机被大巴车逼停后,大巴司机竟拿着铁锤走向该女子。31日下午,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涉事大巴车司机钟某森、小车车主张某媛传唤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大队接受调查。今天凌晨,惠州交警通报,涉事两人均同时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件发生于惠州大道大湖溪路段。据涉事小车司机张某媛描述,事件是大巴车司机强行超车引起的,当时她被逼着冲上了路边绿化带。张某媛一时气不过,过了红绿灯后超车,挡住大巴车去路,想逼大巴车减速。10多秒后,大巴车司机钟某森在新开河桥尾急速追了上来将她拦停。
钟某森解释道,当时从后视镜看右侧没车,便向右变道,也没发现自己将张某媛的小车逼到了绿化带上。后来被小车挡住去路,他也觉得很生气,所以才拿锤子下车想找对方理论。
钟某森称,后来他听到大巴车上的乘客劝自己“出门在外,不要晚点耽误时间”,而且看到张某媛是一个女司机,他就骂了一两句便离开了。
惠州交警江东大队31日下午将涉事双方传唤到大队调查。两人在事后都认识到错误并表示十分后悔,不应该开斗气车。张某媛满脸后悔地表示,自己不该不顾道路交通安全,故意挡住大巴车去路制造矛盾。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款第9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此,此案中的钟某森和张某媛最终被判定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惠州交警蜀黍告诫各位市民:别开“斗气车”,不当“路怒族”。防止“路怒症”最切实的做法是做好自我调节,让心情“慢下来”,因此在每次出行时尽量提早出门,让行车时间更充足,在适当情况下还可有意识放慢车速,让自己尽量从容些,遇到堵车时呆在车里听听音乐或摆弄一些有趣的小玩意以转移注意力。
文、图/广报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