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密云: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提高信访办理质量
日前,密云区纪委区监委制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拓宽来源渠道。除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站及传真、微信、微博等渠道的举报内容,也受理领导批示由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登记、受理的有关材料,经正当程序转送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且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举报内容,以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网络舆情中发现的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按程序转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的有关材料。
严格工作程序。《办法》规定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对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告知、处置反馈、办理、办结和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信访举报件经执纪审查或执纪监督会了结后,第一时间向信访人进行答复,做好解释和化解工作。
严控处理时限。实名信访举报件应当在十五日内反馈实名信访人受理情况;确定处置方式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反馈处置情况;案管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定期向信访室反馈信访举报件办理及办结情况;信访室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信访举报件统一编号、扫描、录入台账及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初信初访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十五日内向信访人进行答复,答复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信访室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
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及档案归档保存,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回复等工作。对私存不交、擅自处置、扩大知情范围、推脱不办、以信谋私的情形,区纪委区监委严格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文/任凤波 责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