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15个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
青岛日报讯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硬骨头,而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是推进这项改革的“第一仗”。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已摸清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家底”,全市6015个涉农村(居)于日前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累计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878.97亿元,清查核实集体土地1212.73万亩。
此次清产核资主要核定了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核实的集体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来用地等。通过此次清产核资,核销了一批虚资产,一批未入账的优质资产纳入账内核算,并将近年来各级财政投资,如扶贫开发、新型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形成的资产确权到村集体,一些村(居)建成但未纳入账内核算的物业网点,通过这次清产核资纳入账内管理,优化了集体资产存量结构。此外,通过清产核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了村(居)固定资产、土地资源、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四本台账,完善了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区市也充分利用这次清产核资成果,分析村集体资产财务状况,查找集体经济发展的‘短板’,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这项工作完成后,就要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加快构建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并围绕让农民富起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农委党委书记、主任由翠玉介绍说,
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我市在5645个村(社区)启动改革任务、占总数的94%,成立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4653个、占总数的77.5%。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权和收益分配权,累计量化资产280亿元,分红10.8亿元,373万农民成为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农民”。同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激活农村资产资源资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集体和农民“双增收”。2018年前三年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54元,同比增长7.7%,绝对值居全省第一。
此外,按照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要求,我市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市4679个村庄、489万亩耕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占应确权村庄97.3%,近百万户农民吃上发展生产的“定心丸”。
“充分应用确权成果,我市建立起市、区市、镇街三级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2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65%,综合托管率达到59.2%。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市农地抵押贷款余额达到9.93亿元。”市农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