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创互联收关注函:利润分配预案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11月30日,深交所对联创互联发关注函。
11月28日,联创互联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提议上市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派0.2元。
11月23日,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亏损、净利润大幅下滑等三种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高送转,对上市公司主体提出了多项信披要求,遏制部分上市公司以“高送转”之名拉抬股价,借机减持的行为。
而联创互联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滑 29.89%。
因此,深交所要求联创互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业绩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情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等,详细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转增方案与净利润、净资产增长情况的匹配性。
另外,联创互联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达到 99%,深交所要求联创互联说明本次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避免被平仓的情形。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