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日期:11-30
贵州省会议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刘远坤、陈鸣明、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陶长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再天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有关任免案。

会议强调,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要总结改革开放4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宝贵经验,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目前,完成人大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要认真梳理各方面工作,对照工作目标任务,查缺补漏,把握进度,狠抓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好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的工作,提早研究明年的工作安排。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9位公民应邀旁听会议。(记者王鲁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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