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导师制”互融互学提升履职能力
“在这一年里,不论是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还是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或是“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推进的一系列重点工作背后,通过“导师制”学习平台,我逐步从一名新兵成长为业务能手。”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龙小彪深有体会地说,从自己的导师冯以宜身上,不仅学到更多业务知识,对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了更坚定信仰、更强烈担当。
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新进干部的综合素质,2017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创新举措,对委机关、巡视机构和派驻机构新进科级及以下干部实行“导师制”培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非常重视“导师制”培养工作,强调要选好导师,做到真带、真帮,早见成效。
“这是在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的创新举措之一。”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说,一年来,根据委机关、巡视机构和派驻机构新进的78名科级及以下干部特点和工作情况,选派了67名处级干部担任导师,采取“一对一”或“一对N”方式“传帮带”,通过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教导、经验上传导,导师和学员互学互融,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我作为导师收获也很大,一边开展传帮带,一边总结梳理提炼过往的工作经验,形成了自己关于执纪审查调查的教材。”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韩觅认为,“导师制”起到很好的传承作用,不仅传承优良作风,还教授工作思维和学习方法,尤其是通过案例教学、以案代训,从而建立一种更密切的“导学”关系。
当前,面向109名新进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新一轮“导师制”培训工作即将展开,时间安排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在11月28日上午召开的新进干部“导师制”培养工作会议上,据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导师制”培养工作将围绕以下三个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强化年轻干部培养的政治要求,充分认识自治区纪委监委实行“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二是准确把握要求。推进导师安排、计划制定、工作实施“三到位”,确保培养工作计划精准、导师得力、措施有效。三是确保培养实效。认真履职尽责,把担当作为精神贯穿培养工作始终,通过部门支持、导师投入、学员努力、组织关心,确保培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自治区纪委监委钟振谢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