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天津高院
11月28日,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进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年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并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围绕天津创建“无黑城市”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到一线。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主持动员会并讲话。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组长高树彬、副组长刘振芳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动员会。
高树彬要求,要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时代性,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指示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明显的战果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重大考验;作为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具体体现,围绕天津创建“无黑城市”目标,通过督导有力推动专项斗争任务措施落实,确保通过督导全面提升专项斗争质效水平,为实现天津“无黑城市”目标助力加油。
高憬宏表示,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武汉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新阶段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指挥棒”,是创建天津“无黑城市”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坚决落实市委督导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坚决支持、全力配合督导工作,着力增强接受督导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把市委督导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保障督导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督导组的要求,真心真意接受督导,实事求是报告工作,主动认领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一项一项抓好整改,并用足用好督导工作成果。同时,不断完善法院系统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了解,督导组将严格按照督导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督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招法措施、实际效果等方面情况,并将紧密结合法院实际,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谈话、座谈、暗访、查阅档案资料、下沉督导、专项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督导组表示,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黑恶势力线索查证属实的,市扫黑办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督导组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27508928)和举报信箱(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收,邮编300100)以及举报电子邮箱(tjgyjb@sina.com),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