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消息 将进口日本大米

日期:11-29
大米海关总署日本新潟新潟县稻谷

原标题:海关总署发布消息,将进口日本大米

原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5号(关于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的公告)

原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5号(关于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的公告)

经评估,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本新潟大米是指日本新潟县产稻谷及新潟县产稻谷加工的糙米,经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日本大米加工厂(企业名单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加工而成的大米。

二、日本新潟大米在进口时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植物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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