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法院创新“小额速执”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日期:11-29
小额清流法院

原标题:清流法院创新“小额速执”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快立 快执 快兑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案件终本后,我岳父以为法院不再执行了,没想到恢复执行不到10天就拿到了执行款,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日前,黄某甲委托其女婿到清流县法院送上印有“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表达对承办法官及其所属“小额速执”团队的感谢。

2010年11月,在法院的调解下,黄某甲与黄某乙达成分期还款55000余元的调解协议,但黄某乙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由于黄某乙去向不明且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直到今年,掌握了黄某乙下落的线索后,法院立即通知黄某甲申请恢复执行,并启动“小额速执”通道,快速查找到黄某乙,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黄某乙当天就付清了所有欠款。

快速“查人找物”,及时“变现财产”,这是清流法院开展“小额速执”工作的一个缩影。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案情简单,标的小的执行案件,今年年初,清流法院成立由5名“80后”干警组成的“小额速执”团队,专门负责人身损害、劳动报酬等涉民生和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案件,并探索“快立、快执、快兑现”的执行机制。

在执行过程中,“小额速执”团队实行“13724”工作模式,即1个工作日内立案,3日内进行查控,7日内集中查找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个月内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4个月内结案,实现执行环节无缝衔接。同时,针对进入“小额速执”通道案件的特点,重点采取“夜间突袭”“凌晨行动”“假日执行”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出动执行人员210人次,拘传92人次,司法拘留43人次。

据悉,今年以来,清流进入“小额速执”通道的案件426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46.35%,结案358件,结案率84.04%,执行完毕率达79.34%,到位标的1291万元,有效提高了申请执行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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