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市通报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丰南区大新庄镇综合文化站站长王焕国、大新庄三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宝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王焕国、李宝丰在明知大新庄镇大新庄三村修建的水泥路面广场不符合农民健身工程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将相关材料予以上报,骗取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王焕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宝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经全部收缴。
2.丰南区丰南镇八街党支部原书记刘印辉侵占补偿款问题。丰南区丰南镇进行城中村改造期间,刘印辉利用职务便利,将拆迁范围内本应属于村集体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57万元占为己有。刘印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丰南镇八街居民委员会。
3.滦州市榛子镇南平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海、村委会主任李志保虚列开支、克扣村民补偿款等问题。高海、李志保任职期间,于2014年12月13日以铲车工时费的名目虚列开支2.44万元入村集体账,用于变通个人招待费开支,此款已退还村集体。2016年5月31日,该村克扣村民张国、高长武二人鱼坑补偿款8.05万元,此款已给付二人。高海、李志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迁安市市场中心夏官营市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民与会计马保柱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刘晓民与马保柱采用收费不给票据的方式截留市场设施租赁费1.05万元;2016年初至2017年底,违规向开具市场经营证明的群众收费500元。以上违规收费均用于所内开支。刘晓民、马保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按规定程序免去刘晓民夏官营市场所所长职务,对马保柱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同时,该市市场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徐平华作为夏官营市场所分包领导,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上述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徐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