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暨专项执法

日期:11-29
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执法

原标题:省执法总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暨专项执法

连日来,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广大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结合福建省第二十八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及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关爱水生野生动物携手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活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省总队专门发文,要求各地渔业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任务,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专项执法作为当前渔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总队制作《关爱水生野生动物携手共建和谐家园》动画视频宣传片,与福州地铁公司合作,在地铁早、晚高峰时段滚动播放宣传。总队与福州支队联合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执法人员给闽侯县祥谦中心小学作了一场生动幽默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讲座,200多名学生踊跃参与,积极抢答,深受教育;厦门支队策划举办了第九届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厦门站)启动仪式,2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18只被救助海龟经治疗康复后,放归大海。据统计,全省各地渔业执法机构以“关爱水生野生动物携手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四进”(即:进渔区、进校区、进社区、进景区)宣传,共开展宣传活动182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44550多份。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各地渔业执法机构以宣传月为契机,在前期打击非法繁育及经营利用海马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辖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强对表演展览场馆、人工繁育单位、酒店餐饮等经营利用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全省宣传月期间共开展执法检查316次,出动执法人员1305人次,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单位576个,查获绿海龟、中国鲎、大刺鳅等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9只,罚款86400元,对查获的活体水生野生动物及时予以放生。作者: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金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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